发布时间:2023-06-07
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函〔2023〕7号)和《2023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指南》(附件1)文件要求,现开展本年度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推荐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申报学院(部)应严格按照《2023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指南》中关于组织机制、队伍建设、教学规范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要求,认真填报《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》和《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》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定的办公场所、设备和运行经费保障,设立运行3年以上。鼓励跨校、跨院系、跨学科专业设立基层教学组织。
2.注重师德师风建设,教学组织全员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名誉的行为。
3.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。
4.近3年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人均调停课不超过2次,无重大教学事故。
5.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,近3年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达到100%。
6.积极推进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创新,开展教学资源建设,获批有校级及以上的相关课程、教材建设项目。
7.积极开展教学改革,近3年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参与教师占比达到60%;近3年至少获1项省级教研立项、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省级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。
其他详见《2023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指南》(附件1)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《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的Excel版和PDF版,以“学院名称-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”命名。
2.《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》(附件3)的Word版和PDF版(含支撑材料,相关支撑材料附在相应申报书之后一并制成一份电子版),以“学院名称-基层教学组织名-申报书”命名。
3.全部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,以“学院名称-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材料”命名。
每个学院(部)限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个,请学院(部)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,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条件,择优推荐,并于6月14日(周三)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。
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审推荐,优先推荐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基层教学组织,评选推荐结果经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。
联系人:闫瑾
联系电话:027-87850017
本科生院
2023年6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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